開張一個blog是需要勇氣的
就像決定養一隻狗ㄧ樣
不是花了三萬塊買了一隻黃金獵犬搞得全家雞飛狗跳就叫做養狗
而是決定對路邊眼巴巴望著你還一路跟你回家的野狗負責
要負責的事可多了
包括洗澡看醫生打針把屎把尿跟鄰居道歉克服鼻子過敏
牠在半夜鬼叫時忍住不失手掐死牠以及容忍牠發春期下流的舉動等
講得好像我養過狗ㄧ樣
總之不想隨便開張一個blog
就是一直知道自己牡羊座做事三分鐘熱度的天性
但在最近受到朋友blog中文字的感動下
才驚覺到
我有多久沒做筆記了?!
翻開抽屜底層的電影筆記本
(對於一個失憶症患者還能找到它已經算是個奇蹟了)
最後一篇:2000.06.17 Mission Impossible 2
i dont even remember whom i went with
(不過對於失憶症患者這是正常的現象)
滿滿的一張A4字還很美
事隔七年...電影系都畢業快三年了...
現在!!要趁著那股感動還沒被我遺忘前!!
看著這本厚厚的電影筆記
我要重拾高中時期的熱情!!
同時藉此機會就可以不再犯下跟朋友聊天的時候說“你有看過Prada嗎?“
朋友冷冷得回我“我坐在你旁邊“這類型的錯誤
雖說今天已是1月28
2007已不再新
就讓我們用x2的輕微速度倒帶一下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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